从“互联互通”到“共建共创”——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即将启幕******
【乌镇聚焦】
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孔繁鑫 李飞
11月7日清晨,乌镇景区3甲民宿的李立民推开临河木窗,水乡清凉湿润的空气扑面而来。除了家家尽枕河的古镇风光,各类新锐互联网元素举目可见。“在这里生活工作十多年,见证了世界互联网大会从首届至今,感受到大国小镇触网后的迅速蝶变,也感知到数字时代的智慧生活。”李立民说。
作为大会的永久举办地,水乡乌镇不断浸润互联网发展新机遇,已成为全球互联网发展样本和全球互联网行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。从2014年第一届的“互联互通共享共治”,到本届峰会的“共建网络世界 共创数字未来”,大会主题在变,但中国拥抱数字世界的开放态度,以及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、让数字文明更好造福全球民众的决心从未改变。
搭建平台 群贤毕至
“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、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。发展好、运用好、治理好互联网,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,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”……11月7日发布的《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》白皮书这样指出。
回顾历届大会,无不是一场联通全球、群贤毕至的盛会。2022年乌镇峰会期间,将有来自1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各国政府、国际组织、行业机构、互联网企业、高校智库的近2000位代表,以线下或线上形式展开交流,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献智献策;也将有数十位外国政府高级别代表,就共同关注的热点议题展开深入交流。
开放是开展网络空间合作的前提,也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条件。“世界互联网大会强调开放合作,既显示我们的自信,也彰显了中国对全球互联网发展的态度和贡献;大会既是互联网发展趋势的风向标,也是促进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平台。”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说。
世界互联网大会秘书长任贤良表示,八年来,世界互联网大会平台不断凝聚各方智慧共识,持续深化数字领域合作,成为全球互联网共享共治和数字经济交流合作的高端平台;同时,大会已形成成熟模式,建成完善设施,取得积极成果,成为国际互联网领域公认的重要平台。
聚焦主题 引领行业
“历年大会主题设置见证了行业发展变迁,论坛议题也紧贴行业变化,围绕全球网络空间焦点热点展开。”作为历次大会参会嘉宾,奇安信集团总裁吴云坤满怀期待。
本届大会将围绕合作与发展、技术与产业、人文与社会、治理与安全四大板块展开,分论坛数量达20个。“在保留企业家高峰论坛、‘一带一路’互联网国际合作论坛等传统特色论坛基础上,还将聚焦数字基础设施、全球发展倡议、弥合数字鸿沟、互联网关键资源等新热点议题。”任贤良说。
“HarmonyOS鸿蒙操作系统”“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和应用”“800G超高速光收发芯片与引擎技术研发”……这些前沿名词,都是历次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发布活动的重要发布。作为大会“经典节目”,成果发布具有持续聚焦全球互联网前沿技术与应用发展、关注互联网基础理论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等特点。
“直通乌镇”全球互联网大赛已经演变为聚焦数字经济、贯穿全年的国际性赛事;《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》《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》蓝皮书也逐渐成为亮点。值得一提的是,自2021年以来,大会推出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”发布展示,讲述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的生动故事。
携手共建 共谋福祉
近年来,大会围绕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主线,发布概念文件、行动倡议等,不断提升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的命运共同体意识。2015年发表的《乌镇倡议》成为国际互联网发展和治理领域的重要成果;2016年启动“乌镇进程”,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提供中国视角;2017年发布《乌镇展望》,推动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迈出坚实一步……大批成果彰显互联网治理的“中国智慧”与“中国担当”。
2022年7月12日,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成立,这标志着世界互联网大会将转型为国际组织年会。作为国际组织成立后的首届年会,本届峰会将与国际各方积极搭建全球互联网高端对话平台。
俯瞰乌镇,密布的河网联结着枕水人家,犹如一张承载“互联互通”寓意的网络。夜幕降临,皎洁的月光洒在青石白瓦、小桥流水上,这座“互联网小镇”宛如披上一层银辉。一桥之隔的云舟宾客中心与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灯火斑斓、交相辉映,这座小镇正静待世界互联网盛会启幕。
《光明日报》( 2022年11月08日 09版)
扫描二维码看乌镇峰会电子会刊
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
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
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
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
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
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
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
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
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
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
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